退換貨須知及方式
一、商品鑑賞期
※ 注意事項:可申請退貨之截止時間點,以顧客所在地時區的時間計算。
申請退貨期間範例:
假設訂單的送貨狀態在 6/1 變更為「已到達」,消費者可在 6/8 (6/1+7天=6/8) 23:59 前申請退貨;
若之後店家在 6/3 將送貨狀態變更為「已取貨」,則消費者可申請退貨之期限將更改為 6/10 (6/3+7天=6/10) 23:59 止。二、換貨須知
本商店無提供換貨,僅供退貨流程。
三、退貨須知
(1) 超過7日商品鑑賞期。
(2) 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損壞,例如:商品外包裝髒污、刮痕、包裝破損、包裝已拆保護膜、商品品項缺少不齊全。
(3) 惡意退貨。
四、退貨程序
消費者聯繫官方客服申請「專用退貨編號」
⭢ 退貨審核
⭢ 消費者於便利商店(OK、萊爾富、全家)操作門市內多媒體機(KIOSK)列印店退店單據,並黏貼於外箱,包裹拿至櫃檯即完成退貨動作
⭢ 退貨商品審核
⭢ 收到退款。
※ 注意事項:包裹需於退貨申請當日算起四日內至超商完成寄出,逾期未使用「專用退貨編號」即失效,恕無法二次提供。
五、退款說明